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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收祁门县中心城区建筑区划红线外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费用的通知祁住建【2022】104号

时间:2022-11-07 点击量:595 来源:祁门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祁门县阊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祁门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印发的《黄山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气行业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黄建管〔2022162号)精神,现就免收县中心城区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施工涉及到建筑区划红线外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

等费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申请办理城市供水、供气接入工程的(不包括主支干线工)用户,可免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费

用。

二、适用范围

祁门县中心城区范围:东至五里牌交管大队(含龙门坦工业园区及火车站范围),南至原朝阳厂宿舍区(含庙坞村、薛家坞),西至鲲鹏紫荆公馆小区(含凝秀村汪家榨和榨坞里),

北至阊源供水公司(含油榨坞和苗圃)。

三、费用资金来源

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费用

由县财政承担。

四、申报与审批

中心城区供水供气企业为申报主体,提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申请,填写《祁门县中心城区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费用审批表》。县住建局和县财政局按管理权限,受理申报单位在我县中心城区范围内符合条

件的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费用申请,并审批。

五、费用结算

祁门县阊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祁门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将费用清单经县住建部门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据实列入预算,直接拨付给祁门县阊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祁门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关于免收祁门县中心城区建筑区划红线外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费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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