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关于黄山市用水用气报装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及承诺备案制的通知黄建管〔2022〕218 号

时间:2022-11-15 点击量:581 来源:祁门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黄山市用水用气报装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及承诺备案制的通知黄建管〔2022〕218 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住建局、城管局,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办理供水、供气报装时限, 根据《关于印发黄山市获得用水用气并联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黄建管[2022]104 号)文件精神现就用水用气报装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及承诺备案制相关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黄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二、适用项目

并联审批制:适用于实施供水和供气报装外线工程项目(服务对象为新装、改装用水,燃气接气业务的工业企业、商业等非居民用户,不包含房地产开发)时,需进行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挖掘城市道路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地(不

包含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及影响交通安全的项目)等审批。

承诺备案制:原则上对施工长度不超过 300 米,面积不超过

60 平方米,工程技术简单、施工方案简便的项目实行备案承诺制,免办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等手续,供水供气企业依据行政审 批单位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备案。

三、工作流程

并联审批制:供水、供气企业提交项目材料(包括设计施工 图、施工方案、施工前现场图片等信息)并填写《水气报装外线连接工程并联审批申请表》(详见附件 1)通过“黄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内设的“外线工程”模块发申请,各级 相关部门对其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批备案,符合条件的,审批 部门 1 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并下发《水气报装外线连接工程并联审批结果通知书》附件 2

承诺备案制:施工单位(供水和供气企业)依据行政审批单位

要求作出书面承诺(附件 3)并备案。施工单位(供水和供气企业)承诺施工过程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经备案可直接组织施工; 穿(跨)越、占用、挖掘城区道路(高速公路、普通国道除外)施工, 破绿(绿化迁植)施工,经备案同意的可直接组织施工。施工完成后,由道路和绿化养护单位根据设计施工图纸负责及时恢复。

四、有关要求

     1. 在本通知适用范围之外的水气报装外线工程审批项目,按 照原审批要求执行。

2. 使用承诺备案制的,承诺单位(供水和供气企业)要做好相关材料的上报,并及时在“黄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中的“外线工程”模块发起备案申请。

3. 承诺单位(供水和供气企业)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安全维护 和各种地下管线保护工作。若发现未按有关建设标准(条件、要求)操作、施工的,将要求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对两次以上发现未按有关建设标准(条件、要求)操作、施工的承诺单位(供水和供气企业),取消其“承诺备案制”资格。

4. 审批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未按有关建设标准  (条件、要求)操作、施工的,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并记入 失信档案。

五、该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水气报装外线连接工程并联审批申请表

2. 水气报装外线连接工程并联审批结果通知书

3. 水气报装外线工程施工承诺书

 

 image.png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2022 年 9 月 22 日


Copyright © 2022 祁门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2022011671号-2 皖公网安备 34102402000151号